【通識中心】115-1通識選課初選注意事項
| 一般通知單 | |
| 申請單位: | 通識教育中心 |
| 姓名: | 羅雨文 |
| 日期: | 2026/8/3 |
| 主旨: | 【提醒】通識選課注意事項 |
| 內容: | 正值初選期間,敬請協助轉知貴系學生以下事項,以免影響選課權益: 1. 請務必將11個志願序填滿不同的課號。 2. 依據本校學則第四十六條規定:重複修習已及格、已核准抵免或免修之名稱相同科目(包含名稱相同但學分數不同之科目),其學分不計入畢業學分。 3. 自 114 學年度起,通識課程六向度已調整為三大類: 社會關懷(含「人文涵養」及「社會習察」2 向度)、創新創意(含「藝術感知」及「科學探究」2 向度)、健康促進(含「自我探索」及「生醫衛保」2 向度)。 4. 請提醒學生於選修通識課程時,務必留意不要重複修習相同課名之課程,以免影響畢業學分認列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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