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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畢業資格) 有關學生之通識課程修業規定辦法

一般通知單
申請單位: 通識教育中心
姓名: 羅雨文
日期: 2024/5/2
主旨: (畢業資格) 有關學生之通識課程修業規定辦法,請各系系助理協助轉知系上學生。
內容: 各位系助理好,因與學生畢業資格權益有關,敬請協助轉知系上之學生以下通識課程之修課規定:

一、112級以後(含112級)之大學部日間學士班學生,通識六門核心課程至少涵蓋4向度,方可符合通識課程之畢業資格。其他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辦法。
二、如有修業相關問題,請洽通識中心(6604),謝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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